2017年12月28日 星期四 设为首页加为收藏
首页 政务
频道
通知公告  工作动态   图片新闻  政策法规   服务体系 平台网络  网上招聘 服务机构  统计监测  
通知公告 更多>>
您当前的位置:首页 > 工作动态
我国未来三年继续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
内容来源: 黑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    发布时间: 2017-12-28

     财政部、税务总局、工业和信息化部、科技部四部门27日对外发布公告称,自201811日至20201231日,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。

 

公告明确,将通过发布《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》,对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实施管理。今年1231日之前已列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,对其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继续有效。

打印 】【关闭窗口

相关新闻

关于我们    联系我们   
您是第 位访问 指导单位: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司
主办单位: 黑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中小企业局 承办单位: 黑龙江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: smehlj@126.com 0451-53637478
黑ICP备 11000651